最近我一直在研究德克萨斯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房产税对比这件事,老实说,事情比大多数人想的要复杂得多。



所以我注意到的是:德克萨斯州的房产税被征得非常高——我们说的是大约1.58%-1.63%,具体取决于年份和所在县。这确实是全美最高的水平之一。但关键是没人会提——德克萨斯州根本没有州所得税。这是一个巨大的权衡,很多搬到那里的人并没有完全意识到。

加利福尼亚则不同。他们的有效房产税税率要低得多,大约在0.71%左右,这听起来很棒,直到你再往下挖。多亏了第13号提案(Proposition 13)——它把每年的增长上限限制在2%,并且所有计算都基于购买价值的1%。听起来很不错,对吧?问题是,加州的房屋价值实在高得离谱。中位房价大约是$695k compared to Texas at $260k。也就是说,尽管税率更低,加州人往往在实际支出上仍然要付出更多。

这里就开始有意思了——加州有累进所得税,最高可到13.3%,这简直很残酷。德克萨斯州居民完全不需要面对这些。然后是销售税:德州的最高大约在8.25%,而加州全州是7.25%,不过也可能会因为地方附加而更高。

所以如果你真的在比较德克萨斯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房产税,你不能只看税率百分比。你需要把房屋价值、州所得税以及你的实际收入水平都考虑进去。在加州,一年赚$200k 的人,单是在所得税这一项上就会被彻底打垮;而相比之下,德州居民即使赚同样的钱,受到的影响要小得多。但如果一个德州房主住在高税率的县,即便房子不大,他在房产税上可能也会比住在加州更便宜地区的房主付得更多。

真正的关键是,在做决定之前要先理解你自己的具体情况。这两个州的税收结构完全不同,而且看起来在纸面上很美的东西,未必能在你的实际财务状况中奏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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