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务部门回应鞠婧祎涉税事项: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,依法不予受理

robot
摘要生成中

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:3月30日,我局收到关于鞠某某涉税事项的实名举报。自2025年9月起,我局多次收到类似举报线索,经认真核查,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,并已向举报方反馈了调查结果。根据《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因为本次举报是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,且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,我局依法不予受理。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税收监管,一体推进查处违法、优化执法、促进守法、保护合法,努力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和诚信纳税的税收生态。感谢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!(新华社)

此页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内容,仅供参考(非陈述/保证),不应被视为 Gate 认可其观点表述,也不得被视为财务或专业建议。详见声明
  • 赞赏
  • 评论
  • 转发
  • 分享
评论
请输入评论内容
请输入评论内容
暂无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