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跟一個律師朋友喝酒,他給我講了一個案子,我差點把酒噴出來。


一女的報警說自己被老公家暴,肋骨骨折,住院一周。男的被拘了十天。女的開口要40萬加一輛車,不然就起訴到判刑。
男的家裡本來準備給錢,結果聽說男的因為這事要被單位開除——鐵飯碗,一個月兩萬多那種。公婆瞬間變臉:醫藥費我們出,多一分沒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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