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邦儲備委員會宣布已與貨幣監理署(OCC)共同作出必要的調查結果,並由OCC批准摩根士丹利銀行(Morgan Stanley Bank, N.A.)根據《聯邦儲備法》第23A條提出的豁免申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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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理事會(Federal Reserve Board)週四宣布,已完成與貨幣監理署(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, OCC)之間所需的聯合調查結果,供OCC批准摩根士丹利銀行(Morgan Stanley Bank, N.A.),位於猶他州鹽湖城(Salt Lake City, Utah),依《聯邦準備法》(Federal Reserve Act)第23A條提出的豁免申請。第23A條為銀行與其關係企業之間的交易設立限制並施加要求。該銀行提交該申請,是為了能夠參與一項涉及其關係企業——摩根士丹利歐洲股份公司(Morgan Stanley Europe SE),位於德國法蘭克福(Frankfurt am Main, Germany)的內部公司重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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命令(PDF)

副主席 Philip N. Jefferson 的聲明

監督副主席 Michelle W. Bowman 的聲明

理事 Michael S. Barr 的聲明

理事 Lisa D. Cook 的聲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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