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人認為當某人去世時,他們的債務就會消失。法律現實則更為複雜。在阿根廷,《民法與商法典》(第2317條)規定,繼承人不會用個人財產來負責。責任的範圍僅限於他們繼承的財產。債務由死者留下的財產來償付,僅此而已。但這裡有一個重點:存在三種情況會完全失去這個保護,讓你必須用自己的錢來支付。



第一種情況是稅務債務。如果死者未申報小額納稅義務、所得稅或個人財產稅,ARCA、ARBA或AGIP具有特殊權限。關鍵點在於,如果你在法院通知你進行財產清點後的三個月內未完成,(通常),你將失去有限責任的優惠。屆時:稅務債務可以直接追討你的個人財產,甚至扣押你的薪資。

第二種情況比你想像的更常見。propter rem債務與不動產相關,而非個人。如果你繼承一個有管理費或房產稅(ABL)債務的公寓,財團或市政府可以執行拍賣該不動產,無論新主人是誰。許多繼承人會動用自己的存款來避免利息罰款侵蝕整個遺產。此外,死後產生的任何管理費用,都是繼承人的直接責任。

第三種情況是你在法律上犯了錯。法律會保護你,只要你以財產管理者的身份行事,而非作為完全所有者,直到債務清償完畢。如果你在未經法官許可前出售死者的財產、從其銀行帳戶提取資金或處分財產,你就放棄了這個保護。債權人可以主張你已完全接受遺產,並因此負責用你的財產償付任何未清償的債務。

然而,有些義務是會消滅的。信用卡和貸款通常有(由BCRA規範的壽險),會自動取消債務。交通罰款是個人責任,不會傳遞,但如果你想轉讓或出售車輛,仍需清償。重要的是要理解,遺產繼承需要遵守嚴格的法律程序。這不僅僅是接受或拒絕遺產的問題。在遺產中管理債務,可能是繼承有價值財產與否的關鍵差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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